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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頭殼newtalk 2015.05.08 周佑政/綜合報導
台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8日下午將公布4個BOT案的調查進度報告,針對大巨蛋案,據事先流出的調查報告指出,前市長馬英九與時任北市財政局長的李述德「涉嫌不法圖利罪,至為明確」。廉委會建議市府將2人涉案資料,移送特偵組偵辦;至於馬英九負有政治及行政責任,應移請立法院審議,決定是否彈劾。

據了解,調查報告指出,大巨蛋案除了監察院指出的39項缺失外,經廉政委員會調查發現,馬市府任內,涉及違法圖利廠商部分,且有甄審委員受廠商關說而有不公情形,並應由現任市長柯文哲,進一步處理解決。

調查報告指出,依《促參法》第11條規定及公告之申請須知第2.7規定,及議約過程,大巨蛋案應有「權利金」,但馬市府任內與遠雄簽約卻不收權利金;這項違反BOT常態的決定過程,竟是由馬英九及李述德2人所決定的。

調查報告指出,馬英九與李述德於93年9月20日,未循正常的議約程序,私下與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及劉培森等人密會,達成違法刪除「權利金」的約定,讓遠雄取得不法利益,違反《促參法》第11條規定,涉嫌不法圖利罪,至為明確。

北市廉政透明委員會下午將公布松菸案、三創案、雙子星案及大巨蛋案等4個BOT案調查進度報告;大巨蛋案是由律師鄭文龍、袁秀慧、市府顧問洪智坤3人成立專案小組調查。

專案小組指出,實際上,大巨蛋案標準的甄審作業程序,應該是由議約小組提出到甄審委員會,由委員們討論確定,再由主辦教育局簽呈,形式上,最後才由市長核定。但據調查資料,大巨蛋案免除權利金的程序,「卻是反其道而行」,竟是由市長「拍板定案」後,再指示下屬執行,甄審委員會形同虛設程序備查。

調查報告建議市府,將馬、李2人涉嫌違法圖利遠雄趙藤雄的相關資料,移送特偵組等單位依法處置,2人涉嫌圖利、背信、瀆職刑責的部分,則由專案小組另行向特偵組告發;馬英九涉嫌圖利遠雄部分,也有政治及行政責任,依憲法規定,應移請立法院審議,決定是否進行彈劾。

此外,甄審委員與廠商不當接觸部分,應函請公告公共工程委員會處理,是否已不適合再列名為各政府機關採購案或促參案件的審議委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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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文章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廉委會-馬罪證明確-建議移送特偵組並審議彈劾-040418661.html回首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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